侵占互联网的“根”:产权冲突
2017-10-17 19: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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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lton Mueller 

来源:实验主义治理

侵占互联网的“根”:产权冲突

(Appropriating the Root: Property Rights Conflicts)

Milton L. Mueller

贾开(翻译)

编者按
互联网域名治理(以及与此紧密相关的“根”治理)的历史演变进程为观察公地资源治理提供了很好的素材。建立在“先到先得”基础上的域名空间,被人为创设成了“公地”资源;域名商业价值的迅速提升又使得围绕这种“公地”资源的治理很快由“责任”变成了“所有权”分配,并由此引发申请者、商标所有者及其他相关利益体的冲突局面。本期推送Milton L. Mueller《控制根:治理互联网与驯服网络空间》一书的第六章的全文翻译,以期引发读者对于互联网早期历史事实的关注,以及从公地资源视角思考当前互联网治理现状的想象空间。

互联网已经不再局限于程序员群体,它已不再属于我们。我们不得不接受这一现实。

——Paul Mockapetris,1995年11月

(注:Paul Mockapetris是美国计算机科学家,和Jon Postel共同发明了DNS)

1991年之后,互联网向商业开放。伴随着互联网商业化程度的不断加深,特别是万维网(WWW)的迅速发展,使得域名成为了一种新的商业资源,二级域名成为了全球各个组织在网络空间的唯一识别符号。特殊的域名收费制度使得顶级域名的所有者能够通过售卖二级域名来获得稳定、可观的收入,而二级域名的商业价值也凸显了互联网“根”的治理的重要性。能够控制根文件的人便可以授权顶级域名的登记,从而可以向公众售卖域名。

随着资本力量逐渐聚焦于域名空间,其产权与控制的模糊性问题开始凸显。许多市场主体,主要是著名商标的拥有者,开始宣称其对某些特定域名的所有权;除开围绕二级域名知识产权的争论之外,顶级域名的分配权乃至互联网“根”的控制权都同样引起了不少争议;而互联网IP地址的所有权和控制权也成为了当期的热点议题。在此诸多争议之中,域名空间被侵占的最为严重,其也成为了最棘手的公共政策议题。

6.1

赋权:商业应用与万维网

到1990年代中期,非常明显的一个现象是互联网已经远远超出了研究和教育领域。TCP/IP正在成为全球数据交换网络的公开平台。区域网络和美国国家科学基金网(NSFNET)的运营者都发现了互联网接入这个潜在的商业市场。在1990年代,部分中间网络已经开始在补贴区域网的同时运行商业性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

6.1.1 互联网接入市场

1991年5月,在经历漫长的公开或私下的关于互联网商用化和私有化的讨论之后,美国国家科学经济会(NSF)同意在满足成本、营收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允许美国科学基金网(NSFNET)承载商用性的网络流量。但即使如此,商业流量和非商业流量的混和却使得NSF陷入了政策窘境。

1993年,NSF对互联网的整体架构进行了重构,从而回应了前述问题。NSFNET的运营者整体从骨干网退出,并推动形成了互联网接入的商用市场,后者由多个相互竞争的骨干网提供商组成。商业性质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将通过五个NSF指定的网络接入点(Network Access Points, NAPs)相互联通。新架构在1995年开始生效,而NSENET也在同年4月寿终正寝。互联网的这个过渡非常成功,以至于几乎没有人注意到这些变化;事实上,在此次转变之前的几年里,NAP作为互联节点的角色已经被逐渐弱化,因为大部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都开始直接与骨干网直接签订私人合约从而相互互联。

互联网接入商业市场的形成催生了对于域名的需求。对于新成立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而言,域名登记和IP地址分配是其开始提供服务的前提条件,而前二者也因此产生了商业价值。不同于技术专家或程序员,普通消费者只会用最通俗的方式来理解域名的选择和使用。

6.1.2 万维网:域名由此改变

1990至1995年之间,域名需求在万维网出现之后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万维网是客户端-服务器架构(Client-Server, C/S架构)体系下的一种软件应用,其使得互联网能够更加容易的进行查找,且同时借助于图形用户界面(Graphical User Interface, GUI)能将存储在其他计算机中的文档或其他对象连接并显示出来。万维网服务器的软件代码以及第一个便携式浏览器都是在1990年由CERN的欧洲物理学家们所创造。随后,1993年,美国国家超算应用中心向公众发布了名为Mosaic的图形浏览器,由此使得万维网开始广为流传。

仅仅在1年之后的1994年1月,万维网的用户就达到了两千万人,其中95%都在使用Mosaic浏览器。根据NSFNET骨干网对数据包的统计显示,超文本传输协议(Hypertext transfer protocol, HTTP)也同时成为网络上的第二大最受欢迎的协议。又过了1年的1995年,万维网的使用用户超过了广受尊重的文本传输协议(File Transfer Protocol, FTP),而后者承载了NSFNET上的大部分流量。伴随着1994年网景公司(Netscape)成立,浏览器和网页软件开始形成产业。自网景公司在1995年初发布其第一款导航式浏览器之后,其便迅速取代了Mosaic。微软也在当年底杀入了浏览器市场。受益于友好的用户界面,简便的点击导航操作,互联网很快吸引到了海量用户,其不仅包括普通消费者,还包括许多小微企业。互联网突然成为了通信和商业的大众媒介。

此时,巨大的变化也在域名领域发生了。

万维网有其独特的寻址标准,被称为统一资源定位符(uniform resource locators, URLs)。URLs的工作原理类似于计算机文件名的扩展版。网页文档或其他资源在层级式目录结构下被赋予特定名字,每一级目录被斜线分隔开。为了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全球互联性,URLs使用域名作为顶级目录。URLs最基本的格式可表示为:

http://<domainname>/<directory or resource name>/<directory or resource name>/etc…

自最左边的域名开始向右,其目录层级的深度可深可浅,取决于网页运营者本人的需求。URLs从最开始设计时就不是为了显示给终端用户看,其发明者认为URLs应该隐藏在超链接之后。

由于URLs使用域名作为起始点,万维网深刻地、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发生了改变。就像“资源定位符(Resource Locator)”这个名字所指示的那样,网页地址就是“资源(Resource)”的名字,其可以代表被连接到网络上的任何主体:文档、图像、可下载文件、服务、邮箱,以及其他。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域名最初是用来命名主机的(即网络上的计算机);而URLs也不仅仅只是在线内容的定位符,其还是资源的地址。现在,用户只需要在URL窗口的浏览器中输入名字,Http就能够获取相应资源并显示在浏览器中。一个URL包括了“如何在互联网上获取资源的明确指示”(Berners-Lee,1994)。域名,此时被认为是IP地址或者其他网络资源的记录者,而不是人们随后发现的那样。

伴随着创建网页并在网络上发布文档或其他资源的难度不断降低,网页的数量开始迅速超过用户数量。用户很快就发现相比于更长、层次更深的URLs,更短的、层次更浅的URLs是更容易被使用、铭记和传播的。最短的URL当然就是没有任何后缀的域名。因此,如果某人希望在网络上发布非常特别的资源或者为某个组织(产品、想法)创建一个独特的网页,单独申请一个域名比在已有域名下创建一个新目录更为有效。例如,对于通用公司这样的汽车制造商而言,其旗下拥有包括别克、奥斯莫比尔等多个子品牌,它们的最佳策略是单独申请buick.com的域名并将其作为URL,而不是使用gm.com/cars/buick/,即使所有的信息都存储在同一台计算机上。DNS协议能够非常容易的在同一台计算机上链接至不同域名,因而这并没有浪费任何物理资源。由此,域名开始指向现实生活中的实际资源,而非仅仅只是网络资源。

随着越来越多的用户开始在浏览器的URL窗口输入域名,域名功能的另一个关键转变发生了。许多互联网新用户并不能理解域名系统(DNS)的层次结构,而仅仅只是输入自己感兴趣的内容。互联网本身不能解读简单的人类语言,因而会将其认为非法输入并返回错误信息。作为网页浏览器提升用户体验的关键,浏览器公司开始将.com视为没有输入顶级域名的默认后缀。例如,如果用户在URL窗口直接键入“Cars”,浏览器将自动在其后添加.com并在其前添加www.,由此向用户展示www.cars.com网页而非返回错误结果。通过这种方式,浏览器厂商强化了用户将域名视为互联网目录的认知。这样的商业策略同时也极大的提升了.com域名的经济价值。对于数百万没有耐心或者缺乏经验的新用户,他们不愿意使用搜索引擎或者其他更为复杂的定位方法,浏览器自动添加默认值便直接将DNS转换为了专门针对.com域名的搜索引擎。

尽管域名的全部经济价值要几年之后才完全显现出来,但域名的平民化进程是赋予其经济价值的关键步骤。它极大的提升了域名登记的需求,并使得带有.com后缀的通用的、著名的或一般性专有名词域名成为受人追捧的商业资源,因其能够毫不费力的获得数百万点击。

域名领域所发生的巨大转变是受到理性经济人的推动,后者发现了正在兴起的市场机会。在互联网发展的早期阶段,一个简单的、直觉性的带有.com后缀的域名将毫不费力的产生数百万点击量。如果某人在该网页上注册了“你的”名字,那么你的声誉或用户基础将受到巨大影响。因此,就经济和法律角度而言,围绕DNS的公共政策便开始集中于这方面的域名管理。ICANN对DNS所施加的规制和管理措施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基于DNS在这方面的商业价值而展开。

反对“DNS的设计目的并非为了商业利益”这一观点的技术专家在某种程度上是正确的,但其却忽略了更广意义上的历史背景。许多技术最终都被应用于其发明者所不愿或未曾想到的领域之中,而这些未曾预料的应用方式又因为引发了新的经济活动和规制措施而反过来影响了技术的演进发展。这一变化可能有利于某些人但却损害其他人享受该技术的收益。

6.1.3 对域名收费

在互联网突然转向域名框架之前的几个月里,NSF和Network Solutions(NSI,域名服务商)签署的关于域名登记服务的协议便达成了。NSF和NSI都不知道未来将如何演变。域名登记量随后迅速攀升,而几乎所有的增长都集中于.com这一顶级域名。NSI域名的登记量从1992年的每月300个攀升至1994年中的1500个,然后再到1995年末的30000个。表6.1显示了InterNIC(请参见5.5.2节)在1994年7月到1996年2月间登记的所有域名,由此可以看出.com域名贡献了绝大部分增长量。

NSF的宪章中并不要求其支持商业登记行为,1994年10月Jon Postel向互联网架构委员会提交的一份报告指出,“NSF已经无力应对每月超过2000个.com的域名登记,每一个域名审核只能被赋予大约4分钟的审核时间,因而几乎不能对域名申请作出有效审核”。NSF就是否对域名收费进行了听证会。技术委员会的专家被引入以评估其工作绩效,在报告中专家们提出,“NSI应该开始对.com域名登记收费,并随后将收费范围扩大至所有域名领域”。在对域名收费的决定被作出后,国防部的合同商Science Applications InternationalCorporation (SAIC)全资并购了NSI。该交易在1995年3月完成。1995年9月13日,NSF在向NSI发出的一份公开信中指出,(NSF与NSI所签署)合约的第四条修正条款授权后者向.com/.net/.org域名登记收费。初始登记的收费标准是$100以保持两年的有效期,两年之后每年的维护费是$50。30%的登记费将进入由NSF支配的“知识基础基金”,而NSF将继续支持.edu和.gov域名。上述收费标准自1995年9月14日起开始执行。

互联网接入的商业化同样刺激了其他国家的域名市场的发展。在英格兰,早在1990s年代早期商业性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就出现了,并形成了“伦敦互联网交易所(London Internet Exchange, LINX)”。为了满足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向其用户提供域名服务的需求,一个志愿性的“命名委员会(Naming Committee)”成立了并开始运行域名登记服务。该委员会包括顶级域名.uk的指定技术专家William Black博士以及来自多个LINX成员单位的志愿者。该委员会不就域名登记服务收取任何费用。但到1996年之后,对于.uk域名下更加专业、更加开放的域名登记需求催生了一个新的非营利公司——Nominet UK的成立。Nominet将域名打包出售给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在德国,顶级域名.de一直被高校运营直至1996年末,此时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形成了一个名为DENIC的共同体。尽管如此,亚洲及发展中国家的域名登记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牢牢掌握在高校和政府管理的科研机构手中。到1997年3月为止,全球67个顶级域名登记管理组织(country code top-level domains, ccTLDs)开始向域名登记收费。尽管如此,没有一个能够达到InterNIC的规模。

6.1.4 域名空间作为公地资源池

InterNIC对于网页数量暴涨的应对措施便是使一般性的顶级域名空间成为了公共资源池。迅速增加的域名登记数量使得任何有效的分配措施都无济于事,唯一可行的办法就只有“先到先得”。

完全开放域名登记并不是一项经过深思熟虑的政策,但考虑到迅速增长的压力以及要求最大限度的推广互联网的承诺,这几乎是唯一选择。域名登记和管理的成本迅速超过了InterNIC员工所能承受的负担及其预算,NSI不得不挪用其他项目的资金以弥补这方面的成本开销。但事实上,如果InterNIC仍然坚持审核并监督域名登记行为,那么其将永远跟不上申请数量增加的速度。正如其前员工所指出,“从每天400个业务处理量——包括新增、修改、删除域名、联系信息等——到25000个业务量,绝大部分工作都聚焦于数据的维护。监督工作并没有被置于优先地位,整个域名登记的工作流程和预算并不是按照为互联网打上标签而设计的”。

伴随着域名登记工作流程的加速以及自动化,InterNIC放弃了曾经试图将每一个域名都分配给一个工作人员负责的努力,其同样也放弃了试图将不同类别域名的申请者划分为不同类型的努力。对于InterNIC来说,其不可能对某一个特定的申请者是否“有权”申请该域名做出裁决。任何这样的审核都需要人工来处理申请材料,而这将极大的延缓域名登记系统的处理效率,并由此产生越来越多的积压申请。

因此,InterNIC所管理的顶级域名空间就变成了一个公共池塘资源。每个人都可以按照“先来先得”原则使用其部分资源(申请二级域名)而不受任何经济的或法律的限制,任何用户都可以随意申请。直到1995年9月,域名登记都是免费的(尽管通过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申请的域名会收取部分服务费)。即使在域名登记开始收费之后,NSI也花了很长时间才建立起完备的收费系统并开始有效的实施这一收费机制。尽管如此,自其开始实施之后,相比于域名潜在的巨大经济价值,域名登记所收取的费用几乎可以被忽略不计。更为重要的是,无论是何种域名,不管其名字为何,其价格都是一样的;而很显然的,不同域名名字向公众传递的经济价值是大相径庭的。

在接下来的十年里,互联网中充斥着以.com,.net,.org为后缀的各种网页。.com域名登记的热潮刺激了浏览器厂商将其作为默认设置,而这种默认设置又进一步提升了.com的市场价值,由此又再次刺激公众纷纷申请.com域名,从而导致了申请量更加迅速的增加,并进一步推升了人们对于.com域名的期望,由此再次加速这一循环过程。对于没有申请到.com域名或者不能通过.com域名来保护自己的用户而言,.net和.org域名便成为他们的次优选择。伴随着域名申请量的暴涨,登记机构越来越不可能对申请者进行人工筛查。

.com域名在全球的统治力伴随着其他国家对域名登记系统更为严格的规制措施而加强。尽管InterNIC一直在努力满足不断扩大的需求,其他国家的域名管理机构却对申请者的资格和其可以申请的域名数量施加了越来越多的限制。虽然.com域名向所有人开放了域名层级系统的第二层,但许多国家却出台了相应规范以迫使申请者遵循其规定。例如日本和法国便试图将所有域名申请者置于提前规定好的层级系统中。.com,.net,.org域名仍然对试图开拓国际市场的公司具有吸引力。也正因为此,直到1995年7月,InterNIC所管理的域名数量(392万个)是其他最多国家的总和(152万个,包括英国、日本、德国、澳大利亚、加拿大、荷兰和法国)的2.5倍。1996年底,英国的域名登记量仅次于美国,每个月的申请量在3000-4000之间;同期NSI的登记量是755000-85000之间。在1999年底,更多的法国组织开始在.com下登记而非.fr;在2000年底,仅仅有200,000个域名登记在.jp之下,比1996年1月登记在.com之下的域名还少。

通过允许域名市场以公共资源的形式自发演化,美国人创造了一种产权冲突,但他们也同时创造了一个全新的市场并充分利用其在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才能而取得了全球领先地位。更重要的是,对于域名资源不受控制的利用行为将政府和产业界拖入了新型的产权冲突之中;而作为制度创新的发起者,美国的利益相关者们不得不面对并解决这一问题。

6.1.5 产权冲突

公共池塘资源的特点之一就是伴随着需求的增加,不同使用者之间会出现冲突。当冲突发生时,各相关方都可能宣示所有权并试图获得受到法律或政治机构支持的排他性权利。围绕域名的产权冲突在1994年即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而1995年和1996年这样的冲突变得非常普遍。

围绕域名的产权冲突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冲突是发生在商标权所有人之间,另一种则是围绕顶级域名的分配权。两种冲突都不可避免的最终导致围绕“根”的控制权之争,因为在此层面制定的任何政策都将影响更低层级的任何应用。本章余下部分将沿着域名层级系统逐次分析产权冲突,从二级域名直至根。

6.2

围绕二级域名的冲突

伴随着万维网的崛起,以URLs形式出现的二级域名开始不停的出现在电视或各种媒体之中,例如www.dell.com。新成立的网络公司的域名,例如amazon.com,也很快成为驰名商标。域名蕴藏着巨大的商业价值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并刺激着相关主体不遗余力的维护其相关权利,以商标权名义而提起的诉讼便是例证。6.2.1节将勾勒出这些冲突的种类。

6.2.1 域名之争

字符串冲突

1994-1996年间迅速出现的域名冲突之一是围绕相同字符串的冲突。两个或多个相同名字的组织,或者出于法律原因需要注册某个名字的域名网站,在这些情况下都会出现字符串冲突。在纯粹的公共池塘资源情况下,首先注册的便会得到该域名,但互联网市场所潜藏的巨大商业价值使得相关主体有充分激励来挑战这一原则,而最便利的工具便是诉诸于商标权申诉。正如一名律师所言,“在围绕域名冲突的诸多案件之中,原告总是试图证明该案是一个传统的基于货物或服务的商标权案件,而现实却是没有任何货物或服务牵涉其中,从而造成了混乱的理解。在这些案件中,我们越来越清楚的发现,原告事实上表现出了‘其希望更早注册域名,但其的确希望现在即获得域名’的心理”。

围绕字符串的潜在冲突因为互联网作为大众媒体的出现而以未曾预料的方式急速发展。许多大公司最初并没有意识到互联网的商业潜力,“连线”杂志1994年5月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财富500强中仅仅只有1/3的企业注册了与其公司名字相符的域名,而14%的公司名字已经被其他人所注册。米勒啤酒公司发现miller.com已经被一家同样名为Miller的计算机咨询公司所注册;使豆宝宝的制造商懊恼的是,他的公司名字已经被一个私人所提前注册,该人三岁儿子的名字与该公司相同。在一些案例中,公司往往会付给最初的注册者一部分费用以收回该域名,但在其他更多的案例中,公司会坚持这是侵害其商标权并威胁法律起诉。以商标权之名起诉并重新获得某域名的行为被称为“反向域名绑架(reverse domain name hijacking)”。1998年的一项研究发现,一半以上的以商标权之名起诉的域名冲突案件都可被归类为字符串冲突。

围绕域名的投机

权利冲突同样体现在围绕域名的投机行为方面。此时,某人注册域名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转售。从经济学角度讲,围绕域名的投机行为是公共池塘资源下可预见的套利行为。以其可能被转售的预估价格和可能吸引的网络流量来衡量的域名价值,远远超过注册所需要付出的成本。由于注册域名并无任何限制且登记机构的计价政策也并不区分不同域名的潜在价值,次级市场的形成在所难免。1997年至1998年间,已经形成了许多有组织的域名中间商和线上的投标网站。

绝大部分域名投机行为聚焦于一般性的或能吸引人们眼球的域名。早在1994年10月,一名记者就注意到“敏锐的商家会相互竞争并注册其能想到的所有名字:首先是其公司的名字,然后是很多一般性的域名,例如drug.com,sex.com,以及一些看上去有投机价值的域名,例如roadkill.com”。公共池塘资源池鼓励无歧视原则,由此刺激了包括Proctor,Gamble,Kraft/General食品公司在内的诸多公司注册了高达200多个域名,包括badbreath.com,underarm.com,diarrbea.com等。

另一方面,许多早期的域名投机者费尽心思去注册著名公司的域名,并试图向后者转售。很典型的,投机者在注册成功后并不将其与某个特定网站联系在一起,而是直接联系该公司以询问其是否对该域名感兴趣(或者等待该公司联系他们本人),并以高价转售。域名投机者的代表人物是伊利诺伊州的一名名为Dennis的个人,他在1995年注册了接近200个域名,其中绝大部分都是驰名商标,例如Eddie Bauer。当被这些驰名商标的所有者联系时,Dennis便向他们直接要价。这一行为惹怒了商标持有者,并直接构成了对于“先来先得”原则的法律挑战。此时,域名投机行为的法律状态仍然处于不确定状态之中,Dennis的律师坚称“先来先得”原则的合法性,并质疑仅仅只是注册而不使用的行为是否构成商标权侵权。尽管如此,在Intermatic和Panavision这两个案子的裁决决定中,联邦法院明确的反对针对驰名商标的域名投机行为。需要注意的是,“仅仅只是注册”并不足以证明商标权侵权,但法院认为,被告如果有意将域名交易以获得商业价值则构成侵权。英国的类似案例也同样认为投机者有罪。

相似字占有

域名投机行为的另一变种是“相似字占有”,这是指模仿某些非常流行的网站或著名商标,以类似的名字注册域名,试图借助于溢出效应来获得某些收益。表6.2列出了某人注册的37个“相似字占有”的域名网站。主要的互联网网站,例如AOL和Yahoo,是最为人所喜欢的注册目标。通过转移用户的注意力到其他网站,“相似字占有”的这种行为同样能创造许多点击量,而其也因此能够产生商业价值。

模仿,优先权与分散用户

域名所起到的定位网站的作用使得它可以被用以竞争政策。一方面,优先注册竞争对手的域名但却保留不用,可以阻止竞争对手获取相关域名资源;另一方面,其也可以被用以分散用户的注意力,使用户误以为该网站的运营者是公司本身。1994年的几起案例令人惊奇的发现,许多著名公司都正在采取类似策略。电信运营商Sprint注册了mci.com域名,而普林斯顿评论(Princeton Review)则注册了kaplan.com,并用以发布对Kaplan不利的广告。最终仲裁者命令普林斯顿评论将该域名转让给Kaplan。

上述案例很容易被归类为不正当竞争。但需要注意的是,域名同样可被作为批评某些组织的网站。最著名的一个案例便是涉及peta.org这个域名。PETA是善待动物保护组织(People for the Ethical Treatment of Animals)的缩写。1995年,peta.org被Michael Doughney注册并用以创建了一个讽刺性网站,以宣传一个虚拟组织,其称为“人类享用动物美味(People Eating Tasty Animals)”。二者的诉讼官司于1996年开始,而这一案例的产出之一便是“域名权利联盟(Domain Name Rights Coalition)”的成立,其由Doughney赞助并主要反对商标拥有者对于域名的统治权。动物权利保护组织PETA注册了ringlingbrothers.com并用以引导用户看到马戏团虐待动物的消息;反堕胎组织注册了plannedparenthood.com以宣传反堕胎思想。这些案例对如何在言论自由、知识产权等诸多权利中取得平衡提出了挑战。

人格的权利

域名冲突的又一类别牵涉到是否可以将商标权保护应用到人名。经常性的,许多著名人物的名字会被注册为域名。在某些案例中,这些注册行为是为了实现某种特殊目的;而其他案例中,他们仅仅是被连接到一个粉丝网站。

6.2.2 NSI的争端解决措施

围绕二级域名的法律争端推动着NSI开始放弃纯粹的“先来先得”原则。1994年3月,弗吉尼亚州的一家商业咨询公司David Boone注册了knowledgenet.com域名以作为其业务范围的一部分。不到一年之前,一家计算机网络和咨询公司KnowledgeNet, Inc.为其公司名字取得了商标权(但没有注册域名)。1994年6月,在得知Boone公司注册了域名之后,该计算机网络和咨询公司向前者提出了停止并终止该域名的要求并向NSI提出了反对意见。NSI坚持其“先来先得”原则并回复其无法在得到Boone公司的同意之前做出任何改变,而Boone公司拒绝放弃该域名。

KnowledgeNet, Inc. 在同年12月以商标权侵权、不正当竞争以及“敲诈行为”为由起诉至联邦法院,而被告既包括David Boone也包括NSI。原告认为,NSI因为“允许然后拒绝重新分配域名”而“助长了违法行为”。1995年中,由于Boone发现维护其权益的法律成本过于高昂因而其决定放弃该域名。但该案却给NSI带来了巨大的麻烦,当时其正处于不断攀升的注册量所带来的工作负担之中。1995年6月,NSI发布了“域名争议解决政策的声明”,以使其免于承担未来的与商标权相关的法律诉讼。在该声明中,NSI宣称其“既没有法律资源也没有义务去审核域名注册的所有申请,以裁决该申请是否侵害第三方权益”,然后NSI列举了一系列合同条款以使违法责任都由申请者个人承担。NSI要求申请者提交书面证明以表明其的确希望使用该域名,而该域名的申请没有违反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商标权或知识产权。该政策赋予了NSI在仲裁机关做出裁决的情况下收回已批准的域名申请的权利。

该政策最为重要且极富争议的一项条款便是试图将争议中商标所有者的权益凌驾于域名注册者之上以使得NSI免除法律诉讼的负担。如果某方能够证明其拥有所注册域名的商标权,而申请者不能提供其对于该域名的商标权,那么该注册申请便会被暂时中止。只要该域名被暂停,那么其名字就无法通过DNS解析因而不能被用户搜索到。需要指出的是,只有在联邦层面注册的商标权受到保护,而普通法下的商标权并不享受此待遇。

“暂缓受争议域名的注册流程”这一政策很快被许多商标权所有者所俘获。1995年受争议域名的数量是166个,而增加至1996年的745个、1997年的905个、1998年838个。但这项政策却受到了广大的互联网用户和法律专家的批评,因为它鼓励了“反向域名绑架”的行为。一名法律学者指出,“甚至在没有形成事实侵害的前提下,仅仅由于商标所有者的异议而单方面中止域名注册,将鼓励商标所有者猎取域名权益,而其很可能并不能得到法庭的支持”。

受此政策的影响,某些一般性的域名,例如clue.com,perfection.com, prince.com也被迫中止。1997年,当Prema Toy公司试图将pokey.org从一名12岁小孩的个人网址夺走时,NSI的这项政策走向了极端。更重要的是,该政策并没有使NSI免于被起诉的泥淖。尽管许多小微企业或个人成为了该项政策的受害者而他们并没有足够的资源来起诉,仍然有相当数量的主体将NSI的域名中止政策告上了法庭;而且该项政策并没有使全部商标权所有者都满意,因为他并不包括“相似字占有”这样的行为。1995年之后,该项政策在公众的反对声中屡经调整。

6.2.3 域名管理者的责任

另外一项有关商标权的法律诉讼试图对NSI施加更多的管理和监督责任。国防部合同商洛克马丁公司试图阻止许多小微企业和个人注册类似于“skunkworks”这样的域名。1996年5月7日,洛克公司向NSI发出一封公开信,声明其商标权并要求其中止注册任何包含其商标的域名,其同时要求中止注册包含类似于“skunkworks”的域名。当NSI拒绝接受之后,洛克马丁将其告上了法庭,声称域名管理者有义务来审核域名申请,并当其未能履职时需要承担商标权侵害的连带责任。

1997年11月,美国地方法官Pregerson发布了裁决概要,将NSI从指控中解脱出来。该裁决对美国法律体系下,域名和商标权的关系做出了明确的、仔细的分析。该法官指出,域名有两种功能:其技术功能是作为网络主机的唯一标识符,其商标功能是可以在网络上确认商品或服务。在对已有的法律案例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该裁决认为域名本身并不构成商标权侵权行为。当且仅当域名以某种方式被使用之后,侵权行为才发生。由于NSI没有使用任何域名以确认商品或服务,其因此被免于任何商标权侵权责任。该裁决指出,“NSI对于域名的使用是与该域名的技术功能联系在一起,而非其商标功能”。另外,尽管NSI从售卖域名中获益,其并不承担“稀释商标利益”的责任,因为它并没有以交易域名价值的方式获得利益而仅仅只是将其视为地址。最终,NSI因为其与域名的应用方式存在一定距离,其被免于连带侵权责任;NSI无法获悉、控制域名的使用方式,其也不能判断商标权声明的合法性;NSI仅仅只是作为域名管理者,并因而“没有确定性的义务以监视互联网的非法使用”。

6.2.4 围绕交易成本的战争

从1995年到1997年,美国及其他国家的法院逐渐形成了能够解决围绕二级域名产权争议的案例。包括误导消费者、商业应用、不正当竞争、连带侵害责任等成形的裁决机制被应用于域名注册这一新领域。法院一直抵制域名投机行为,并推翻了许多“反向域名绑架行为”。法院同时也明确指出域名管理者没有代表商标权所有者去审核域名注册流程的责任和义务。

即使如此,主要的商标权所有者仍然非常不满意当前现状。他们认为其是域名投机行为的受害者,而法律诉讼不能给予其充分保护。初始注册费用($100)过低,而诉讼费用往往需要耗费成百上千美元。诉讼费用过高反过来抑制了无辜的域名注册者和商标所有者,因为他们无力承担诉讼费用以反抗不合理的挑战。

考虑到这一因素,NSI的争议解决政策可被视为互联网治理政策的典型案例。尽管NSI始终力图使自己免于承担审核注册的责任和义务,但其实际上是避免正式诉讼的第一道关卡,它可以运用其登记注册的功能来名义上监督和强制执行产权声索。类似的,要求域名管理者代表商标所有者来监督注册行为的努力虽然没有成功,其仍然是围绕域名治理斗争的标志性事件。这一斗争非常明确的显示了商标所有者试图将交易成本转嫁给其他主体的意图,而民主国家司法机关所不能给予他们的保护,他们将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和ICANN来获得。

因此,域名空间里新的争论正在形成:知识产权障碍。国际商标权协会(International Trademark Association, INTA)、美国版权和商标权管理办公室(USPTO)、美国知识产权法律协会,以及其他游说者正在开始调查类似议题。

6.3

围绕顶级域名的冲突

在知识产权之争之外,新的域名收费政策正在使域名管理机构成为一个营利企业。SAIC注入了新的投资以更加自动化地处理域名注册工作。NSI的年收入在1996年上升到了1900万美元——虽然总量依然较小,但却已经是1995年的三倍。1997年NSI的收入达到了4530万美元,而当年9月其成功在NASDAQ上市,市值达到了3.5亿美元。

NSI的成功刺激了对于新的顶级域名管理权的需求,这一需求既来自于商人对于新财源的追求,也来自于互联网技术社区的需求。但新增顶级域名所引发的产权争议以及相关的公共政策问题,使其比围绕二级域名的冲突更难解决。最终,以互联网编号管理局(Internet Assigned Numbers Authority, IANA)和互联网架构委员会(Internet Architecture Board, IAB)为代表的互联网技术社区最终证明其不能对新增顶级域名的需求做出有效反应,非正式的权力结构使得他们缺乏足够的合法性并难以得到商业和政治领域的认可。这一次,互联网技术社区失去了其对域名空间的控制权。

6.3.1 国家域名的授权冲突——RFC 1591

1991年之后,互联网重要性的不断增加使得国家顶级域名的分配权限成为冲突焦点。在一些国家,不同的政府部门或不同组织机构围绕分配权限展开了竞争。IANA不时会收到来自自称代表政府权力机构、希望更改分配权限的要求。在这之中,有的人并没有其声称的代表权力,或者并不满足相关资格要求。不过无论如何,关于国家顶级域名分配权的冲突开始凸显。

为了再次明确TLD权限委派的原则和标准,Postel起草了一项更为明确的政策,并在1994年3月命名为RFC 1591后向社会公开。此时正值万维网爆炸性增长之前,同时也是NSI被授权向域名注册收费的一年半之前。该政策列举了以下条件作为委托国家顶级域名分配权的标准:

必须有一个指定的管理人员来监督域名空间,且该管理者的官方联系方式应位于该国内;

指定的管理者必须公平对待申请注册域名的所有团体;

与域名空间存在密切利益关联的相关方应该同意被指定的管理者是合适的;

被指定的管理者必须令人满意的为域名空间运营DNS服务。

该政策提议建立“互联网DNS域名检查委员会(Internet DNS Names Review Board)”以解决关于指定管理者过程中所出现的争议。同时,该政策也明确地将IANA隔离在政治敏感问题的讨论范围之外,这包括确认“何为国家”的标准。

RFC 1591被称为“Jon Postel最伟大的创作之一”。尽管如此,从制度主义的视角来看,RFC 1591更像是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的表象:传统的互联网技术社区已经不能应对在顶级域名分配权限方面日益迫近的商业和政治压力。该政策最为严厉且也最有效的条款是它坚持要求遵守ISO-3166-1列表以作为加入ccTLDs的基础。该列表是由联合国部门起草的官方标准,其客观性使得IANA能够避免他国的政治压力,后者会质疑IANA可能更改顶级域名清单。RFC 1591同时也反映了Postel的智慧,因其规定某国内的冲突与竞争应该在委派决定做出之前,而不是将IANA置于裁决“谁才是对的”的尴尬境地。但即使如此,总的来说RFC 1591被证明并没有产生实际效果,也并没有裁决效力。

RFC 1591自其发布之日起开始,就是一个过时的产品。万维网(Web)正在将互联网(Internet)转变为一个大众媒介,而域名注册即将成为一个潜在利益巨大的商业市场。尽管如此,Postel仍然认为TLD管理部门是在提供“公共服务”,而这不仅仅意味着非营利,其同时也意味着该服务“不应该为用户带来任何成本(或者最小成本)”(Klensin,2001)。该项政策仍然是基于将顶级域名分配权限的指定人视为一个“(信托中的)受托人”概念,但却仅仅只以模糊的语言且由Postel一人决定谁才是“密切利益关联的相关方”而究竟谁又才是受托人的最佳人员。有趣的是,RFC 1591将ccTLD的管理者定义为两个不同群体的受托人:国家,以及全球互联网社区。仅仅在相互冲突的权利声明即将改变互联网的制度安排的前一年,Postel还声称,“围绕域名究竟是‘权利’还是‘所有权’的担忧是不必要的,真正应该担忧的是对于社区的‘责任’与‘服务’”。简而言之,RFC 1591吸收了Postel的这一理念,而这种非正式实践在互联网还处于萌芽期时是行之有效的,彼时的互联网还只是由工程师组成的相对局限的非营利社区负责,其并非一个分配全球稀缺资源的平台。当这种状况发生改变之后,Postel的理念便不起作用了。

从1994年到1997年,伴随着RFC 1591的公开,最后一个国家顶级域名被加速加入到根文件之中。RFC就像矗立在拼命争抢有价值领土的人群当中的一个微不足道的栅栏一般。某国顶级域名的管理者经常不位于该国国境内,而Postel在此时期所指定的管理者事实上都被商业机构所承揽。许多小国或依附国,因其出现在ISO-3166的列表中,其同样可以声索TLD——许多发达国家的商业公司在很多年里都难以获得的宝贵资产。许多小国利用这一意外之财来获得收入,从而创造了一种新的ccTLD:准国家域名。在许多案例中(尤以海地最为著名),Postel被卷入了国内争论之中而不得不做出裁决。关于国家受托人的高贵理念以及全球互联网社区很快被现实中的另一条新规则所取代:“遵循某国政府关于如何管理该国域名的意愿”。

“互联网DNS域名检查委员会”也从未成立。RFC 1591没能够为顶级域名的指定提供一个可靠基础。它解决商标权问题的方法是试图限制域名管理者的权限,转而向争议双方提供联系信息以自行解决。但事实上,相对聪明的一项政策或许是NSI(以及随后的ICANN)被引入到争议解决机制当中。简而言之,尽管RFC 1591作为互联网社区内部非正式的行动指南可能是有效的,但却无益于解决顶级域名层面日益严重的权利冲突。

6.3.2 newdom及其对收费政策的回应

NSI和互联网技术社区的裂痕正在不断变大。对于1996年国防部承包商收购InterNIC域名注册机构的做法,技术社区表达了强烈不满。许多参与者都反对域名的商业化,该公司的争议解决机制也并不受欢迎。造成这一结果并不完全是因为事情本身的合理性与否,而同样是因为该决策并未征求更广范围的社区意见。NSF同意域名商业化的决定同样被认为欠缺充分的讨论与意见征集。

因此,当1995年9月域名收费政策被宣布之后,技术社区在其常用的邮件列表中反应强烈。仅仅在NSF授权收费之后的两天,Jon Postel就向互联网社会发了一封邮件:“我认为InterNIC引入收费政策是逐步建立一个小范围的、可选择的顶级域名管理机构的第一步。我希望看见不同域名管理机构之间的竞争,从而能够鼓励以更低的价格获得更好的服务”。

Postel的态度代表了技术社区许多人的观点。建立新的顶级域名(top-level domains, TLDs)管理机构是重新确立技术社区对于互联网管理权地位的重要途径。也正因为此,1995年9月15日,一个新的、关于顶级域名的邮件列表(工作组)成立起来了,其名为“newdom”。

Newdom的邮件列表拉开了围绕顶级域名分配权限的五年之争。该组织的最初目的是在NSI事实上开始建立收费系统之前的几个月内在域名管理领域引入竞争。即使如此,该列表的成员在成立之后就迅速发现,自甚至还没有利益纠葛的1984年开始,顶级域名的管理问题就一直存有争议,其远比二级域名的市场化问题更为复杂。当时讨论的棘手议题包括:

究竟多少个新的TLDs应该或者可以被加入?如果必须要有一个限制条件,如何决定谁有权管理一个新的TLD而谁又不可以?这些限制条件是否会引发诉讼?

如果对于同一个TLD存在不同的竞争性申请,如何裁定谁才有权获得该权限?这些决定是否会引发诉讼?

根服务器的管理者是否应该从新增TLDs中获利?比如,通过收费政策、拍卖权限,还是通过要求返回一定比例的营收?

TLD分配权限的指定应该是永久的,还是有一个固定期限?它们如何被收回?

TLD字符串是否具有知识产权?这些权利属于申请者,域名管理者,还是根服务器的管理者?

TLD域名的管理者是否“拥有”权力成为TLD下级域名的管理者,或者他们是否必须与其他公司共享这一权限?他们拥有分区文件么?

对于已经在现有域名中注册的商标所有者来说,新的TLDs的加入是否会对他们造成困扰?例如,如果一家公司已经成功注册为www.shop.com,当www.ship.web或www.shop.inc成为可能时,它又应该如何处理?

Newdom的一些参与者,包括最为著名的Perry Metzger,Scott Bradner,John Gilmore以及Terry Poot都反对加入新的顶级域名。取而代之的,他们赞成通过技术手段的完善来使得相互竞争的公司(也即域名申请者)在已有顶级域名之下注册域名。包括Simon Higgs和Karl Deninger在内的其他人则支持迅速创建类似于NSI的新的域名注册机构,但却负责不同的顶级域名。John Postel支持后者的观点,但他仍然没有被完全说服,因为当时尚未找到一种可以共享顶级域名管理的可行方法。他提议,保留当前的排他性的顶级域名管理机构但同时并行研究一个可行的、共享注册权限的模型以待日后施行。其他人同意了他的意见。

Newdom最为重要的成果之一便是名为“国际顶级域名注册和授权的新方案”,其更为人所知的名字是postel草案。尽管该草案成为了1996年有关新的顶级域名管理问题的国际争论的焦点议题,但其一直都是作为草案存在而并没有成为正式的官方RFC。Postel草案有两个非常明显的特征:一是它提出了非常自由化的、市场驱动但却有所控制的顶级域名扩大方案以应对不断攀升的需求,二是其提议通过授权新的顶级域名而获得营收以资助Postel对于IANA的管理行为。由此,IANA将成为互联网社会的组成部分,并为其提供一个“合法且资金充裕的保护伞”。

在其实施的第一年,postel草案提议赋予50个顶级域名的注册商(包括NSI)至多三个顶级域名的扩大权限,从而最多扩大150个新的TLDs。自此之后,每年将新增10个TLDs。新的域名注册商将被赋予五年的运行权限,如果其提供优质服务其将获得续订合同的权限。申请者必须提交1000美元的申请费。成功的申请者将支付1万美元的运营费以及1%的年收入以充实由互联网社会运营的基金。该基金将用于提供由于某些域名注册商倒闭而带来的法律诉讼费用,以及支持IANA的相关活动。所收取的费用以及返还的年收入比例,以及IANA是否有权对其施加影响,是该草案引发最大争议之一。

为了获得注册域名的权限,新的域名注册商就不得不满足以下三条标准:一是关于注册服务的提供,二是关于包括互联网接入质量、命名服务器的运营能力等运营资源,三是关于其财务能力。这些标准是最低标准且有其合理性,它们还有意识的避免任何可能导致域名注册商承担规制责任的可能。该草案同时也提出了撤销或否决域名注册权限的途径与方法。

6.3.3 顶级域名可以作为公共池塘资源么?

在postel草案形成过程中,许多对加入新的顶级域名充满热情的美国人成立了他们自己的“实验性”域名注册机构。1996年4月,Eugene Kashpureff成立了AlterNIC并宣称对于.exp,.ltd,.lnx,.med,.nic以及.xxx等顶级域名具有知识产权。Kashpureff运行其个人的根服务器以支持上述域名。类似的,芝加哥地区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MCSNet公司的Karl Denninger同样宣称其对.biz域名的所有权,以及Chritsopher对.web宣称拥有所有权。事实上,顶级域名空间的使用者试图同样通过为某个顶级域名提供命名服务而形成“先来先得”的游戏规则。这些行动者之间相互承认各自的权利声索,并相互指向各自的命名服务器。1996年夏末,一些人甚至开始在其顶级域名之下售卖域名注册服务。

表6.3显示了提交给IANA的顶级域名列表,该列表是1996年12月Postel整理形成的。表中的许多提名域名是可以想象得到的,六个域名是以.www为后缀,三个是.sex,而其它的包括.news,.music,.fun;但其他的一些申请很可能引发争议,例如.abc和.cbs,而这些域名的申请者与美国广播网络公司没有任何联系。一个名为Mark的申请者提出了.mark的顶级域名申请,从而显示了由于互联网域名(二级域名)已经占满了.com区域,因而其可能会转移到顶级域名空间的可能性。

顶级域名注册商的替代方案的参与者已经加入了或者跟随了newdom的步伐,但他们却与IANA保持了相当紧张的关系。他们认为IANA是一个封闭的精英统治体系,或者被称为令人恼火的官僚体系;而IANA/IETF则反过来认为前者是粗鲁的、唯利是图的“疯子”。IANA被逼迫着与这些新的利益相关者打交道,但他们却并非计算机科学研究领域的专家,而是没有耐心的、轻率的且有些时候唯利是图的企业家。例如Kashpureff便是一个自学成才的计算机怪才,其通过为西雅图一家拖车企业编写了处理文本的计算机系统而掘得了第一桶金。尽管Postel草案的最终版本做出了部分调整以满足他们的需求,但二者关系仍然是有些紧张。

6.4

围绕“根”的冲突

在DNS的层级系统中,添加新的顶级域名的权力或者将已有顶级域名分配给特定申请者的权限属于能够定义根区域文件的人。但这种正式的权力位于何处?谁拥有地址命名空间?在前述新增顶级域名的浪潮形成之前,将互联网私有化、商业化和国家化的行为屡次在技术社区和美国政府中激化着关于这些问题的讨论。1994年10月,由于域名注册数量的急速增加,Postel本人的一份报告承认隐藏在这一表面问题之下的根本问题是“究竟谁在控制域名空间且什么才是合理程序,这一问题的答案是不清晰的”。域名的商业化行为由于产生了新的利益相关者而使得这一问题更难回答。

1994年至1996年之间,三个截然不同的群体宣称对于根文件具有所有权:互联网社会(Internet Society,ISOC)、美国政府以及其他可选的根服务器。

6.4.1 互联网社会对于“根”的权利声索

互联网技术社区创造了他们自己的权力结构,其由互联网工程任务工作组(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IETF)和互联网架构委员会(Internet Architecture Board,IAB)所组成。在这个架构之上,还存在一个松散的、无关紧要的组织,这就是互联网社会(Internet Society,ISOC);它的目的是提供一个法人身份,以在需要的时候向其组成部分提供法律保护和资金支持。IAB已经被完全吸收进互联网社会之中。即使如此,IETF却始终未确认其与ISOC的关系。社区中始终存在对于ISOC的质疑,怀疑其是否对整个社区有所裨益。

在域名之争爆发之前,IAB和ISOC正在试图将根文件的正式管理权移交给ISOC尚显稚嫩的组织架构。1994年7月,Postel为IANA准备了一个章程草案,提议由互联网社会委员会作为受托人,赋予IAB以选择IANA的权限。尽管“赋权”IANA的模式是1992年IAB在ISOC指导下的行为,IANA的处境明显显得更为复杂。IANA并非一个非正式的委员会,而是建立在ISI与政府签署的合同基础上的一整套功能机构。事实上,Postel的提议是要求这些功能和资源私有化。1995年2月,Postel所提出的章程草案开始传播,并随后遭遇了联邦网络委员会(Federal Networking Council)的反对。在这些议题被解决之前,域名收费问题和新增顶级域名问题横空插入。

1995年,关于IPv6地址根文件的所有权的争论同样在IAB内部展开。又一次,ISOC被再次作为这些资源的合适制度安排提出来。1995年1月,IAB的电话会议记录了委员会偏向于由IANA控制地址空间并按照IAB和IETF创设的规则分配空间的方案。为了保护IANA免受地址分配的争议,IAB提议将IPv6地址的所有权授予ISOC。

当年域名市场的爆发尽管引发了诸多争议,但却恰好吻合了ISOC试图私有化互联网域名和地址空间的计划。域名空间的治理问题,以及Postel由于其能力缺陷而面临的法律威胁,都表明根文件的治理需要依赖于一个组织实体。ISOC由此找到了其存在的理由,它将自己视为域名和地址空间天然形成的权威。另外,在有利可图的市场环境中处于管理者的地位将同样解决IANA和ISOC的资金来源问题。由此,在1995年11月,ISOC的主席Lawrence Landweber,IAB的联席主席Brian Carpenter、Jon Postel和IBM的Nicholas Tiro共同准备了一份草案,提议“互联网社会(ISOC)应该在监督和许可竞争性注册机构提供互联网域名服务的过程中发挥正式作用,以支持IANA和IAB的工作”。这一草案明确了“正式”作用包括“确立政策、管理监督以及直接的为非国家顶级域名选择域名服务商”。

仅仅几个月之后起草的Postel草案也做出了重大修改以使ISOC的这一角色能够落地。1996年6月,在蒙特利尔的年会上,ISOC委员会投票支持这一提案,由此互联网社会(ISOC)开始正式的支持相关工作,这包括向相互竞争的域名注册商分配具有商业价值的顶级域名、通过发放执照而收取费用以及将其本身转变为DNS根文件的管理者——需要指出的是,所有上述工作都没有获得任何的官方或法律授权。

6.4.2 美国政府对于“根”的权利声索

互联网社会对于“根”的权利声索并非没有遭到挑战。早在1995年当互联网社会开始传阅其草拟的IANA宪章时,美国联邦网络委员会(Federal Networking Council,FNC)中来自能源部门的代表Robert Aiken就开始对此提出质疑。1995年3月,他写给IETF、FNC、ISOC以及CCIRN(跨州研究网络协调委员会Coordinating Committee on Intercontinental ResearchNetwork)的一封电子邮件被曝光,其中提到,“ISOC是声称它对于顶级地址和域名空间具有管辖权并承担全部责任么?如果是,那么ISOC是如何获得这项权利和责任的?如果不是,那到底谁才拥有它?”

在对Aiken的回复中,Vint Cerf认为互联网正在逐渐的国际化和公开化,因而其域名和地址空间的管理模式需要做出调整:“在我看来,当前在各利益相关方(具体是指NICs,IANA,各个美国政府部门研究机构,以及ISOC)之间达成有关如何前进的协议是可能的。我倾向于将这一问题视为全球事务,并赋予ISOC相关责任以作为非政府机构来服务整个全球社区”。从这些往复来信中并没有形成正式的决定,但即使如此,他们也促使了NSF在1995年11月举行了一次名为“协调、私有化和国家化互联网”的会议。会议将与互联网治理相关的诸多关键参与者都汇集在了一起。

在此次会议上,DARPA在FNC的代表Mike St.Johns提出了与ISOC针锋相对的关于域名和地址空间管理权限的理论。他提出,国防部拥有域名和地址空间,而它将IPv4的“所有权”赋予了FNC,其前提条件是“国防部在其需要的时候仍然对此拥有优先权,而这一限制条件将通过InterNIC与IANA及其他机构的协商完成”。St.Johns强调,国防部对于DNS根的所有权转移给FNC的同时,域名空间也被授权了。St.Johns认为对于.com,.org以及.net的控制权仍然保留在FNC手中。根据St.Johns的论述,InterNIC和IANA都是由NSF和ARPA所分别资助,因而这些联邦机构“保持了其受托人身份以及对于该项目的责任”。其他的评论都显示St.Johns和Aiken都对ISOC充满了批评,并且认为其缺乏接受根控制权的“国际支持”。

非美国的参与者对此并不满意。从欧洲人的反应来看,RIPE的Daniel Karrenberg强调,“IANA而不是InterNIC”拥有地址空间并督促所有人采用“国际视角”来看待这一问题。新成立的亚太地区地址分配机构的代表David Conrad发表了类似观点。甚至在美国内部,大多数技术社区的成员,特别是Cerf和Postel,都对于政府试图干涉互联网的倾向表达了强烈的不满。

6.4.3 扩大的对话

1995年11月20日,第一次一系列有关互联网治理的工作会议召开,并一直持续到1996年。此次会议扩大了对话范围,其超越了互联网技术社区而囊括了商标所有者代表、法律专家代表、包括国际电信联盟(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 ITU)、经合发展组织(OECD)、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内的国际组织代表等多个主体。这些会议包括1996年2月由ISOC和CIX(Commercial Internet eXchange)赞助的有关互联网基础架构管理的会议,以及1996年由OECD赞助在都柏林举行的会议,以及1996年9月由哈佛大学信息基础项目、NSF、CIX和ISOC共同赞助的“互联网协调和管理”会议。

Postel草案被提出作为一个可选项之后,该提案遭到了许多利益相关团体的反对。攻击点不仅聚焦于其提出的具体政策,同时还围绕着对于IANA/ISOC制定互联网相关政策和从顶级域名的授权中牟取利益的质疑。

对Postel草案抨击最为强烈的评论之一来自于ITU的代表Robert Shaw。Shaw批评IANA缺乏足够的合法性以“对根征税”;其同时也挑战了Postel草案的非正式安排:“根据Postel草案,这些潜在的将产生数百万美元利润的域名注册机构将被视为‘热点工作组’,而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没有法律和政策支撑的工程师”。作为建立在政府间合作基础上的国际组织,ITU并不清楚其在一个全新的、自由化的网络空间中的地位和作用。伴随着互联网的崛起,私人部门领衔的标准制定论坛正在兴起,而传统的、基于交换机的电话服务似乎正在被边缘化,ITU因此不得不在互联网治理和标准制定领域强调其自身的角色。关于互联网治理的争论为其提供了一个在此领域树立自身地位的机会。

商标拥有者也同样反对Postel扩张域名空间的提案,尽管他们的角色在此时期还不是那么的显著。商标拥有者们担心,Postel草案将扩大域名投机的范围而使得他们不得不在新的顶级域名下重新申请。此时,国际商标协会(International Trademark Association)的联席主席David Maher代表商标群体在大会上发表其关于域名议题的观点。Maher曾经作为麦当劳公司的商标顾问,并在此期间推动了mcdonalds.com从记者Joshua Quittner手中转移给麦当劳公司的著名案例。

Postel草案甚至没有得到最有可能的域名注册服务商群体的支持,即使其草案将授权数以百家的服务商。直到1996年10月末,潜在的域名注册服务商已经对IANA领导下的审核流程不抱任何幻想,并同时开始公开攻击Postel以及产生该草案的决策流程。最先引发注册服务商群体不满的仅仅只是进入该市场的门槛费用,以及IANA和ISOC制定该费用的权威;但随后这一不满演化为针对整个IANA管理DNS模式的挑战与否定,后者仅凭一个集中权威既可以设定根文件。以Karl Dennigner为代表的批评者认为,顶级域名的管理权应该建立在域名注册服务商“第一次使用”的基础上,且支持域名注册服务商的根服务器应该在志愿原则上相互协同:“IANA管理者的问题在于他们不愿意放弃权力”。特别的,如果你将12个顶级域名聚合起来形成联合体,那么没有人——不是IANA,不是AlterNIC,不是MCSNet,不是ITU——可以支配新增TLDs的费用。

在一篇广为传阅的文章中,与根运营商的备选方案有着紧密联系的“每周通讯”专栏作家攻击了“网络治理卡特尔”的存在,并将Postel草案视为“类似于安利公司的多层级营销模式,在此过程中IANA将最终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出售TLDs,并由此从下游的分销商中分一杯羹同时保持其权威的控制权”。Newdom列表已经退化为Postel/IANA的支持者和贬低者之间的谩骂。BIND代码的作者且同时作为互联网的元老级守护者,Paul Vixie批评根运营商备选方案的支持者是有图谋的攻击Postel方案:“(他们)拒绝走入当前议程(参加ISOC举办的各种公开会议)而有图谋的故意攻击。我认为IANA在最近十年里完成的工作都是优秀的,因而这些攻击在IANA即将完成其公开的权力交接过程中的故意侮辱。那些希望将DNS根文件从IANA处夺走的人并非是为了带来革命,而仅仅只是为了利润”。

到1996年秋天为止,有关Postel和互联网社会是否拥有合法性的质疑仍在继续,其试图实行其方案所需要得到的支持也依然不确定;但赢得更多支持的方案同样没有出现。在看到国际互联网社群对于美国政府的强烈反对态度之后,联邦政府也并没有推进或者否认St Johns的观点。FNC似乎瘫痪了,其顾问委员会不停的向其发出强烈要求,以督促其将对于顶层域名的管辖权从NSF手中转移至“其他更适合的机构”,但这并未成为现实。根服务器运营商的替代联盟不可能使NSI或Postel将其加入到顶级域名的根文件之中,而他们也缺少足够的支持以发起转移到另外一个全新的根服务器系统的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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